我前几年看小说从来不弃文,即使被雷的外焦里嫩,我也能硬着头皮看到结局。
此等毅力促使我读完了整本仙逆。
不喜欢但看完了。
这几年不弃文的毛病好了太多,夜深人静时突然反思自己以前怎么那么执着?
想起来是我初中那会儿,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5G网,诺基亚还引领潮流的年代,看小说很少用手机看,大家都是去书店借书。
书店里正版很少,大多是纸张粗糙的盗版,字典那么厚的一本书,长的小说用序号分成一二十本,短的小说两本印到一本上面。
借一本书一天两毛钱,我跟同学总是借两本出来,看完了再彼此交换。
那会儿能选择的小说太少了,再难看也觉得比听课有意思,而且还花了钱,不看完总觉得是浪费。
现如今手机上就有看不完的小说,可租赁的书店也只在回忆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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