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为@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的@杨帆教授 这个帖子发得好,→_→http://t.cn/A6DQoS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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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哪里呢,我是这样看的!
针对群众关心问题,发出独特观点,具备吸引人的特征,突破常人认知领域,与众不同,吸引眼球,成功的获得了平台支撑,群众关注,他走上了群众路线,让派出所的人无路可走。
我确认我看了多遍,受益匪浅,我看到的信息量有,就是从打电话方与接电话方两方面来讲,都是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的。
不愧是大学经济类教授,对法律相关内容有这跨界的表现,着实令人刮目相看,老人家估计是退了之后,开始研究社会法治了,写帖子写顺了,信手就能来。
对于观众来看,从教授传递的信息来接受能够对抗强权的方法和套路,你看,你叫我来,我可以偏偏不来,不仅从法律上来讲可以不来,也可以从行为上偏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规定了确实是公安机关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程序及强制传唤的适用条件。
做派出所工作的人必须要遵守这个法律规定的,并且行政处罚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按照程序来,办好手续,认真做事,保不住就有看了杨帆教授帖子的人按照他说的手法操作。
一般来讲,打电话是了解情况,不会抓人,也不会对人采取强制手段,要对什么人采取措施手段的,不会先通知你,你好,你来一下可以吗,来的都是进行询问,了解情况,群众关系比较融洽和谐的。
要真的动手抓人什么的,不说你来一下就知道了。
以前也有一个人很喜欢发表涉警的一些事情,对法治建设很是关心,不过他好像只是强在嘴皮子上,实际他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并不多,而且对相关法律的解读也是跑偏的,最后自己因为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