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退房时间有统一规定吗#?】#酒店收超时费须履行事先告知义务#近日,上海某酒店因严格执行“下午4点后入住、上午11点前退房”并收取高额超时费,引发热议。不少消费者感到困惑:酒店的退房时间有没有一个统一规定?酒店收取超时费是否合理?记者就此进行了求证。
中国旅游研究院产业研究所所长杨宏浩表示,目前不少酒店遵循的“客人住一晚对客房拥有22小时使用权”的共识,是国际酒店业惯例。在14:00后入住和在12:00前退房的时间框架,是业内广泛认可的一个较为有效平衡客人便利性和酒店运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方案。
2009年修订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删除了原版本中“中午12点退房,超时加收房费”的具体规定。现行第十条规定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可见,国家并未强制规定所有酒店必须执行某一固定退房时间。虽然退房时间无统一标准,但超时费的合法性有明确前提——酒店必须履行充分、显著的事先告知义务。(经济日报)http://t.cn/A6DF07z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