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捋一下以法之名的时间线啊。
首先是十五年前,禹天成设计带着江远个无驾照的官二代玩儿酒后飙车,江远撞死人了。禹天成打电话给江旭东告知这事儿,江敏也在场听到了那通电话内容,也知情。
然后陈胜龙打晕了禹天成,自己坐驾驶座上顶罪
这事儿的处理结果就是江旭东动用自己的关系把江远捞出来了,交警调查结果就是开车撞人的不是江远。陈胜龙坐了一年牢。
接着禹天成用这件事在江旭东那换了一座矿山,也就是大成矿业,王大有给出狱的陈胜龙洗尘说“咱们有矿了”那里。
然后禹天成跟万海之间因为彼此的矿山一直在争斗,王大有忽悠孙一虎去杀万海,结果走到万川矿业财务室崩错了人,现场死二重伤一。万海在隔壁休息室,打斗一番后逃过一劫。
孙飞原本是江旭东的司机,这时候已经在区分局当刑侦大队长,他找万海说情让万海大事化了,万海不肯。
然后江旭东出马,让禹天成把矿赔给万海并离开东平。万海怕了,同意了。
江旭东此举应该是不想一直有把柄握在禹天成的手里,所以要把他逼离东平。离开东平或者是杀人犯(因为从定性来看,禹天成会被办成教唆犯 ,在这个案子里就是主犯)入刑二选一,禹天成答应了,但要求江旭东把王大有捞出来。
于是在孙飞领导的查案过程中,孙一虎变开枪的主犯,王大有变望风的从犯,目击证人兼重伤受害者杨正在医院死亡。出警现场并清楚得知王大有才是主犯的民警马重阳跟秦锋,一个被调去当狱警(后续升任万海服刑的第二监狱监狱长),一个被调离。
这个案子提起公诉时,洪亮、乔振兴跟李人骏入职东平市检察院不久。在任的检察长是现在的兰书记,谢鸿飞是主任,主办检察官定了李人骏,洪亮跟乔振兴协办。
一年后,王大有被安排出具了肝癌诊断结果,保外就医后假死亡,化名熊磊。经手的人包括但不限于驻守现在第二监狱的检察官。
三年前,万川矿业手里原本是大成矿业的那个矿,发现了铜镍,新能源产业的点金石。于是围绕万海的一场算计悄悄开场。
江远学的就是新能源,禹天成要把矿拿回来,两个一直保持联系的人就各自联动手里的所有人脉,躲在背后悄悄出手。
万海扛了两年不认罪,乔振兴被撤,谢鸿飞担任主办检察官,张文菁从一个刑辩律师被打成黑社会骨干。
接着乔振兴看到了原本已经死亡的王大有,开始重新查这个十三年前的案子,被害身亡。
剧情从此掀开序幕。
应该没错吧?有没有人给我补充一下?
手机打了快一千字,可把我累的。
#以法之名#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