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25-07-0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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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台山市法院斗山法庭:藕田旁化解赔偿纠纷】7月4日,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人民法庭法官走进都斛镇,在藕田旁实地调解一起涉农用无人机作业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5月,李某使用无人机给水稻喷洒农药,受风力影响,喷洒范围扩大导致芦某的藕田受损,芦某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多次协商无果后,芦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官现场勘验后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赔付5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图为法官在藕田进行现场勘验。(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 摄影:关艳莹 | 见习编辑:姚瀚|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