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盆里的鱼 25-07-08 16:47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律师 头条文章作者

今天算是开眼了,见识了什么叫网推律所的“精英”律师——在我这儿,这帮人简直能直接归到诈骗行当里去。

案情大概是这么回事:某甲告某乙,要求还20年前借的五万块,顺带让对方承担本案律师费。结果呢?拿得出手的证据就一张借条照片,外加一份法律服务合同。

首先说句大实话,敢接这案子的,怕不是饿疯了连挑食都不会了?简直是把屎当寿司啃啊!这案子最长诉讼时效早就过了,又没任何能中断时效的证据,真要开庭,都不能用“送人头”来形容,说是“上门捐躯”都算抬举。

再看庭审现场更绝:来了俩律师,执业律师全程装哑巴,实习律师呢?连最基本的法庭秩序都搞不懂。提交的证据全是复印件,连法律服务合同原件都没拿来,我问他原件在哪里,他说归档了,把法官和我们都给整蒙了,严重怀疑哥们知不知道什么叫归档。至于录音证据,既不带原始载体,也没准备数据光盘,连文字稿都懒得弄。还动不动就打断对方陈述——我见过业余的,真没见过这么业余还敢上庭的。

更搞笑的是这实习律师,怕是觉得自己初生牛犊能唬住虎,当庭就威胁被告:“你要是不认可这借条,我就申请鉴定,鉴定出来,把你抓起来!”结果法官都听不下去了,当场就训诫这实习生,提醒他好歹是专业律师,说话得配得上身份。再说他那所谓的“鉴定”,拿张照片去做笔迹鉴定?这是人话吗?是有法律常识的人能说出来的话吗!

最后说这律师费,一千块,行吧,就这价,还想要啥自行车啊?别说胜诉了,这价格连见我一面都不配。

说真的,这种案子代理下来,挣那三瓜两枣,还不够丢的脸值钱。骗个不懂行的当事人签委托合同,良心就真的不会痛吗?当事人可能不知道官司能不能赢,可你一个律师,这点眼力见都没有?怕不是眼里只有那一千块,连脸都能揣兜里当鞋垫了。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