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对入室抢婴案买主夫妇不起诉#【#入室抢婴案买主被认定已过追诉时效不起诉#,受害方将申诉】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
两份肥城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二人于2024年1月18日被肥城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4年7月8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1月17日被肥城市检察院取保候审。
经肥城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11月左右,曾某某(另案处理)得知被不起诉人刘某强夫妇想抱养个男孩,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后曾某某与吕某某、王某某(以上二人另案处理)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某寻找合适的男孩。吕某某通过袁某某(另案处理)得知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的姜某某家有两个孙子、家中只有老人等信息,并到姜某某家附近踩点。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携带撬棍、断线钳等工具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某某家中,曾某某、王某某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某夫妇,吕某某进入堂屋西卧室将被害人姜甲儒(男,2006年4月出生)从床上抱走后三人离开。次日,曾某某、吕某某以286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姜甲儒卖给刘某某夫妇。刘某某夫妇给被害人姜甲儒取名刘恩正并落户于济宁市任城区。经鉴定,姜磊、乔守芬是刘恩正生物学父母亲。
2024年1月18日,刘某强夫妇被抓获归案。http://t.cn/A6kZ6zj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