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苟某,单笔收了900万现金#】正义网7月8日披露了“90后”苟某受贿案。
生于1990年的苟某,2011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六安市某建设公司经营管理部职员、经理、综合管理部主任。
2020年至2024年,苟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项目承揽等方面牟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46.7万元,其中最大的单笔受贿金额为现金900万元。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将现金存入他人账户、转账方式转移资金100万元。
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和洗钱罪判处苟某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6万元。 http://t.cn/A6kwNse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