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娇妻特权刺破公平底线#其实这个事儿,本质上就还是,如果三期女性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无论是客观健康原因还是意愿原因),那么这个工作应该怎么办?谁来分担工作?其他员工工作量长期增加给不给调薪?如果重新招人谁来承担培训的时间成本和发薪的用人成本?如果允许辞退,怎么保证三期女性能有稳定的社保和基础收入?保险承担吗?其实这可能是个思路,就是生育保险可以给新生儿的一个家长(考虑到也可能是爸爸带娃)承担一定月份的经济补贴(类似失业保险)。育儿友好型社会,到底谁来买单?总不能是我作为打工人,加班猛增来帮非亲非故的休长假的孕妇买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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