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读曹操的传记,看到曹操通过举孝廉的制度获得官职。
举孝廉这个制度,大家都知道,虽然一开始是以“孝顺父母,办事廉正”为标准的选拔制度,但因为主观意志过于强烈,这种推举后来就沦为以面子和关系维系、权富阶级互相协作的工具,贫寒子弟根本无法进入这个圈子里。
时隔几年重新看到这个制度,脑子里开始思考几个新的问题。
1.在这个制度设立之初,世界上有那么可量化的道德标准,为什么以儒家为基础的选拔制度,偏偏要挑孝和廉?
是不是因为孝意味着服从权威或者上位者,意味着听话、容易管理?
那么廉,除了廉正、不容易贪污公家钱这样的要点之外,是不是也意味着这种人道德底线高,能够忍受更为苛刻的待遇,甚至以清贫苦难为美德,简单来说就是性价比高?
2.当时的洛阳城,治安最大的问题是权贵横行,无视法令,却无人敢管。
曹操到岗之后,就命人做了五色大棒,昭示众人,有敢犯令者,棒杀。
后来他的属下就抓住大宦官的叔父蹇图公然违反禁令,曹操真的用五色棒把这个权贵打死了。
曹操一举名声大震,五色棒立威,跋扈之徒因此有所顾忌。
在当时的情况下,曹操能够当上洛阳北部尉,无疑是他父亲的权势和家族的关系手段发挥了作用,以曹操的性格作风,他肯定是谈不上什么孝廉的。
但是如果换作是没有任何权势背景的寒门,恐怕也没有这种底气真的棒杀蹇图。(当然就算是官二代,敢杀蹇图的也没几个。)
从这个角度来看,凭权为官固然不算光彩,但一件事情的灰面,似乎也有其复杂性,在某些形式之下以权抑权,无奈之中倒也是一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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