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的厂长 25-07-1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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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说的“一人公司”,不光是指自媒体,还要会销售,左手做内容,右手卖出去。这种“一人公司”看上去很难做,但是在四五线城市却很有市场,就是服务那些啥也不会的小老板,帮他们做做拍摄剪辑啥的。这块是刚需。也不需要很强的内容能力,依靠小城市的人际关系,客户介绍客户就可以了。高手都去了大城市,小城市只要有个60分水平,混个温饱没问题。

今天我要说的是“二人公司”,就是2人搭档。一个人会做内容(或者产品),另一个人会销售(包括选品)。我有许多合作伙伴都是这种。内容带来流量,销售负责把流量变现。说到这里我发现很多人误解了自媒体的含义。把那些再小红书、抖音、视频号上卖货的当作自媒体,不是的,那些本质是销售人员。他不需要粉丝的,每天发一个笔记几百观看,发十个几千。如果标签没错的话就有可能成交,特别是本地号。

全国性的号可能要投流。我知道几百粉丝卖几百万的,几千粉丝卖几千万的这样的很多。就是纯销售。就是找产品来卖,产品好(或者便宜)+有噱头,就能卖了,不需要粉丝,顾客也是路人,不会关注你,你会发现关注你的其实都是同行。

所以很多人经常质疑某些号明明没有粉丝,卖货却很厉害,是没搞明白逻辑关系。现在最流行的所谓“内容电商”,是货找人,你有货,系统就会帮你找到潜在的买家,避免不必要的流量浪费,并且从中抽成,这样平台也能利益最大化。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