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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11 20:04 微博认证:浙江钱江频道

【#律师解读老人向前儿媳索要带孙费#:这是家庭成员间自愿行为】#女子离婚后被前公婆索要7.5万带孙费#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一起老人起诉前儿媳妇索要7万多元“带孙费”的纠纷案件。阿雯与阿强婚后育有一娃,其间,阿强的父母帮忙照顾孩子,阿雯与阿强负责支付学杂费、生活费等。之后,夫妻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由母亲阿雯带回照顾。不料,今年,阿强的父母却以追偿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前儿媳妇阿雯支付他们的带孙“人工费”75000元。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钱江视频 就此事联系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说子女跟老人之间有明确的合同或者书面承诺,后续发生了纠纷是可以要求子女支付“带娃费”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老人垫付了如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那么也可以主张子女返还。此外,如果老人因为带孩子产生了一些损失,有相应证据的话也可以要求子女给予补偿。而广州这一案例,由于是家庭成员间的自愿行为,是一种无偿的帮助而非有偿约定,所以法院不支持原告主张的“带孙费”。 http://t.cn/A6kqcp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