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公布疑脑死亡男童手术时间线#扁桃体手术我们常识中认为很小的手术居然发生了死亡事件,这个到底问题出在了哪里?
对于医院来说他们声称已经告知了手术风险,但是这个是医院必须要履行告知职责,不是说告知了风险就不承担任何责任,这里面医生的操作以及诊断是否存在问题,这些才是关键。比如孩子可能会因为这个给手术造成脑死亡的风险是否有足够的告知,因为家长不是专业医生,他们对于最坏的风险需要知晓以及以及告知做出自己的判断,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这个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目前尚不能下结论,还是需要有关部门介入然后进行调查进行医疗鉴定才可以知晓。但是医院是否完全可以脱责,我感觉不会。
医护们是否履行了足够的注意义务和以及术后的观察照料,对于可能存在的并发症是否有预案,另外医院的监控缺失这个问题非常大,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手术室音像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但是现在告知覆盖了,说明医院的管理存在问题,也对于后续的鉴定带了不确定。另外,如果医院无法提供监控,仅仅以覆盖为理由,这个是站不住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院就要承担不利后果的。#热点观点##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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