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村民捞手机索酬未果扔回河#】近日,#男子捞手机索酬未果扔回河被行拘#引热议,那么,从法律层面看,村民索要1500元“辛苦费”是否明显远超合理必要范畴,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明伟律师称,手机的所有权归游客所有。遗失被村民拾得,不能改变所有权关系,村民没有处置的权利,没有丢掉、破坏的权利。至于“辛苦费”,属于劳务报酬的范围,应当根据难度、风险、时间精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协商公允报酬。就新闻信息披露而言,村民投入时间精力较少、风险较低,索要1500元辛苦费远超合理范围,并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中村民索要1500元,协商未果后,把手机丢回河道,更多的是协商未果后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持续胁迫索要财物的行为。另外,刑法中规定的敲诈勒索罪财物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以上(符合特殊情形则为该标准的50%),本案不符合该标准。(法制日报)@点时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