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5-07-13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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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冷冻胚胎时父亲因工死亡#【#胚胎移植期间丈夫工亡女子诉抚恤金#,法院:支持】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给付抚恤金案。2019年11月,陈某与妻子郭某因不孕不育至医院接受辅助生殖囊胚培养术,进行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并冷冻了9枚胚胎。在准备胚胎移植手术期间,陈某不幸因工伤死亡。后郭某选择将冷冻胚胎继续移植体内,并于2021年1月产下儿子小凯(化名),同时销毁剩余8枚胚胎。2024年5月,郭某作为小凯的法定代理人,向社保中心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但社保中心认为陈某在工亡时,小凯尚为体外受精胚胎形态,不属于《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界定的遗腹子女范畴,故作出《不予支付决定书》。郭某不服,代表小凯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凯作为通过胚胎移植出生的子女与遗腹子并无不同,均属于需要“依赖职工经济来源供养”的子女。小凯因父亲死亡丧失经济支持,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制度旨在救济“持续性供养关系中断”的情形,据此,法院判决支持小凯的诉讼请求。判决社保中心支付小凯2021年1月至2025年3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6万余元,并自2025年4月起根据江苏省人社部门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规定,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至其18周岁时止。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九派新闻 http://t.cn/A6kf1b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