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秋叶
25-07-13 19:03 微博认证:承心优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科技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蛤蟆汤被罚45万元后续:饭店否认收到撤销通知

羊城晚报报道,7月11日,山东临沂一家餐馆老板称,因随手拍摄的一段短视频,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涉嫌违反广告法”,且拒绝配合调查,被罚款45万元。当天晚间,山东临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7月13日,该餐馆表示,并未收到撤销行政处罚的通知。

餐馆方代理律师龚华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兰山区市场监管局至今没有向他的当事人送达不再处罚文书。“《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7日内送达给当事人,同样,不予处罚决定也应当于7日内送达给当事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5月12日作出不再处罚我的当事人的决定,最迟应该在7日内,也就是5月19日将撤销行政处罚通知文书送达我的当事人,但至今没有收到该文书。”

餐馆方曾因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45万元处罚”于6月8日向兰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区政府6月10日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过,文书中并没有提及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再处罚。

[允悲]这个事疑点好多呀,随时拍的短视频又没卖,为什么能定广告?而且怎么拒绝配合调查的?如果属实,他们都没卖,怎么定的45万这个金额?而且撤销也不给通知,这已经违规了。行政复议为什么不通过也不知道。那怎么驳回的呢?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