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同这位女同学的行为,但我更愤怒于学校的权力滥用,侵犯了这位女同学的姓名权、隐私权与受教育权。 虽然这位大连工业大学同学那位被出轨的前男友的确可怜,但是私德问题可以至开除?如果真要开除,贵校有些领导扪心自问一下,要不要把自己开除呢?明明可以在校内发公告给予处分,用“某”字来以示尊重(毕竟连杀人犯都用“某”这个字眼)。偏偏要把事情处理成这样,让一个才21岁的女孩以后怎么办? 而且竟敢如此光天化日之下公布这位女同学的姓名,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想当年董袭莹和肖飞最开始当小三权色交易上头条,都要带个“某”字。 况且,也是那个乌克兰人zeus私自将这位女同学的视频流传到网上。学校不谴责zeus,反而将女同学的全名公布在互联网上,是不是某种程度上的崇洋媚外?中国有这样的学校,才是真的“有损国格与校誉”吧! 学校不知道如何教育与保护学生,只知道赶紧开除当事人撇清关系,这真是教育的耻辱与悲哀。 校方的处分决定,本质是用一名学生的前途为自己的管理无能与教育无能买单。 这件事明明是学校对学生权益的侵犯,换个性别,我也应该为ta发声。
这是一个涉及到人权的话题,不是仅仅是女性还是男性!!
#出轨Zeus女生被学校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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