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大连工业大学生李女士的遭遇,让我想起了“木子美”女士。相比前者,“木子美”女士当年是真正的“惊世骇俗”,但是,似乎那个时候的网络,要对她宽容得许多许多……我觉得很有必要重审那个观点:“宽容私权,严责公权”!这样,社会才能有进步。
发布于 北京
这两天,大连工业大学生李女士的遭遇,让我想起了“木子美”女士。相比前者,“木子美”女士当年是真正的“惊世骇俗”,但是,似乎那个时候的网络,要对她宽容得许多许多……我觉得很有必要重审那个观点:“宽容私权,严责公权”!这样,社会才能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