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值财经杜核森 25-07-14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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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自合有九柱:丙戌用丑开辛,壬戌用未开丁

在八字命理中,十干五合不仅是指发生在两柱间的“天干与天干相合”,在同一柱内,干支之间也会存在“天干与藏干”相合的情况,术语称作“自合”。

自合干支在六十甲子内共有九柱,分别为“戊子、壬午、丁亥、辛巳、癸巳、己亥、甲午、丙戌、壬戌”。以上九组干支天然具备了“自合”的条件。(详见下图)

我们知道在子平母法中,合是优先于“生、剋”关系的。(注:这里指的关系优先是指单一概念下的“生,合,克”,而并非地支可“合生”,天干“合剋”时的复合关系)故此天干之间有贪合忘生,因而存在虽有印枭却不生;贪合忘克,局有伤劫能合杀止暴的特点。既然有合要先论,若然加入位置因素考量,在远近亲疏方面的级别,远隔之柱自然不如紧贴之柱,而天然有着同柱之亲的“自合干支”当然会更为优先,可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同在一柱虽然位置天然“近水楼台”,但事实上未必全可“先得月”。因为自合干支并非无差别“上下合到”的,以其中“丙戌,壬戌”这两组天干坐墓库的干支为例,由于柱中地支是戌土墓库,基于墓库特性,若无刑冲条件之下,库中物是无法冲出显用的。

而且即使有冲刑产生,对参与冲刑的地支也是有所要求的,绝非“逢刑必出”。以往在众多命学经典古籍中,常见古人作者当提及关于墓库刑冲时,我们不难发现其逻辑隐晦而且往往存有矛盾之处。一时称墓库喜刑冲,甚至有“不刑不发”一说,但一时又指墓库之气透出干则不喜刑冲,但至于如何刑是属于“刑喜”,哪些属于“刑忌”则无详细说明,更粗疏地忽略在何类命局场景下该如何“刑得”的细节。

到底是古人有意为之,还是今人传承时遭删改,我们不得而知,但学习八字命理,必须要将每层基础母法相互融合叠加,方能寻得真解。


戌 丑,丑方刑出戌中辛,成丙辛干支自合,未刑不出

以“丙戌”一柱为例,丙火天干如要合取座下戌中辛金,需要与丑土相刑方可。若逢未土相刑,则辛金不以“刑出”判定,即使原局天干有辛金透出,此刑之下反以刑伤辛金根气论之。


戌 未,未戌刑出丁壬合,丑刑不出反伤丁

同理以“壬戌”一柱为例,壬水天干如要合得座下戌中丁火,需要与未土相刑方可。若逢丑土相刑或辰土相冲,则丁火不以“刑冲出”判定,反视作“戌”受“丑辰”刑冲而导致内藏丁火受伤。

相较于“丙戌、壬戌”两柱,其余七柱(戊子、壬午、丁亥、辛巳、癸巳、己亥、甲午)自合干支虽然不涉坐库,在触发合的方面的限制就相对少些,但因各柱特点存在差异,因此当命局中出现比劫干支情形下,各自的地位与功能发挥程度亦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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