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视频 25-07-1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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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高中生交200元打工被辞退#:属于劳务关系,劳动监察大队已介入】#高中生交200元打工没几天就被开了# 浙江宁波吴先生的儿子小吴今年16岁,刚读完高一。老吴想在暑假期间给孩子找个暑期工做做,锻炼一下,看到一家中介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就给孩子报了名。报名面试后,小吴先后交了100元介绍报名费和100元保险费,和同学小高一同应聘,工作内容为打包、装电器、刷涂料等简单流水线作业,每日工作时长达12小时,有时候还要加班。结果小吴干了三天,小高干了四天,工厂就以“迟到几分钟”“流水线工作没做好”等理由,辞掉了他们。“这提前交的200元退不了,三天的工资也没拿到,太坑了。”吴先生出示了当时小吴签的“劳动合同”,合同里甲方公司为空白,乙方填写了小吴的姓名和个人信息。由于小吴等暑期工还是学生,他们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书,上面需要抄写“本人自愿放弃社会统筹保险”。

7月10日,劳务公司相关负责人魏先生表示,该厂的暑期工是他们招聘入厂的,100元报名费交给了与公司合作的一家负责招聘的劳务公司,另外100元保险费则是为求职员工购买的意外保险。他强调公司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针对暑期工工资结算一事,他表示公司已在着手解决。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称,做暑期工的基本是还在上学的学生,从法律上而言,他们和雇佣的公司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主要由所属镇(街道)进行司法调解,也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随后,记者将该事反映给了姜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此事属地劳动监察大队已经介入。 http://t.cn/A6kSCt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