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权案件简讯#
2025年6月19日,京剧演员李胜素女士正式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名誉维权诉讼程序。
根据李胜素女士向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据及反映的情况,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梅**笠”(UID:25****69)在网络平台持续公开发布针对李胜素女士的不实言论,恶意曲解李胜素女士针对香港演出的采访内容,并借此抹黑、诋毁李胜素女士的个人品德,对李胜素女士进行恶意人身攻击。上述用户之行为损害了李胜素女士的个人声誉,涉嫌严重侵犯李胜素女士的名誉权。
2025年7月10日,法院已针对本案完成立案登记【案号:(2025)沪0110民初15866号】。待法院责令平台披露上述用户的实名身份信息后,本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受托针对实名主体提起诉讼,要求实名主体依法承担向李胜素女士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
本律师事务所正告相关主体即刻停止发布、传播涉嫌侵犯李胜素女士名誉权的内容。后续,本律师事务所将关注网络动态,持续取证,亦将继续受托针对具有严重侵权情节的相关主体启动诉讼追责程序。
附:法院立案登记截图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