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做一名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25-07-1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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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了一个案件,当事人对于案件有乐观的想法,可我对于案件是悲观的态度,所以并没有签下来。

案情简介:A与B系夫妻关系,C无配偶。C与B发展成为不正当关系,历年下来除了吃喝玩乐、衣食住行,C还直接给B转了20万的钱。现在C想要把直接转给B的钱要回来(理由:维持不正当关系发生的款项应属于无效),问是否可行?

个人观点:司法判决不会支持“白嫖”,不会让一个人既得到别人的身体、又能够把钱要回去。因此,此类案件的结果要么以该权益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要么以当事人明知属于不正当关系、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具有过错后果自担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