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这句经文,各家注解颇多,比较有名的是:道效法自然;河上公:“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王弼:“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都不尽其意。《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道是独立的,在天地万物生成之前就一直存在。道还需要效法啥呢!
“自然”的意思没有太多分歧:“自”的本义为鼻子。古人常手指鼻子表示自己,故用作第一人称代词。代指自己。然,什么什么样的。自然,自己如此,本来就是这样的,这叫自然。
“道法自然”:道演化万物的过程是自然的状态,也就是无为而无不为,所有的生成演变,因缘聚合就发生了。你说既然是自己如此,那道还有啥用呢?如果没有道,那还能有规律的演变吗,那不乱套了吗?所有的化学反应,需要的条件相当于一个缘,发生的过程是有一定规律的。但是道没有刻意去干涉,而是允许一切发生。你不可能超出道的范围,但是道让你成为了自己,这就是“道法自然”。
前面几句经文:“人法地(人类的活动跟地关系最密切),地法天(地的运动跟天的关系最密切),天法道(天的变化跟道的关系最密切),道法自然(道演化万物的方式是自然而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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