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25-07-1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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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 【无证、酒驾还找人“顶包”,拘!】6月3日22时许,童某某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沿资阳市雁江区筏子桥往清泉方向行驶,行至事发路段时其本靠道路最左侧,因一时分心导致车辆偏移,撞上了前方由余某某驾驶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
@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直属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开展调查时,川M号牌驾驶人童某某指认自称是川A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的李某并非事发时的实际驾驶人,其身旁的余某某才是。民警随即对三人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余某某处于饮酒状态,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毫克。后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证实,川A号牌小型轿车事发时确由余某某驾驶,且李某未在车内。原来,事故发生后,余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又喝了酒,便叫朋友李某前来顶包,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并就各自的违法行为分别依法作出处罚;同时,资阳市公安局临空分局对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资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任何试图找人“顶包”、提供虚假证言或逃离现场(逃逸)的行为,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不仅无法逃避责任,还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无证驾驶危害大,拒绝酒驾勿分心;顶包逃逸必严惩,遵规守法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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