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售假洋酒非法牟利!法院:严惩经营者】“名牌外衣”?假冒洋酒?各自经营KTV的高某某和宋某分别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大量购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在自己经营的KTV内以正品价格进行销售,2022年至2023年间,高某某已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待销售金额20余万元,宋某已销售金额达70余万元,终被@上海青浦法院 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审判,诚信守法是经营之本,销售假冒商品绝非“生财捷径”,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危险之举,消费者在娱乐场所消费酒水时,又该如何辨别真伪,维护自身权益?一起来了解~ http://t.cn/A6kC74S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