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以涉嫌不正当交易为由,向检方起诉 HYBE董事长方时赫。
证期委决定以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第178条关于禁止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嫌疑,向检方起诉并通报 HYBE 的最大股东及前任高管等人,理由是他们涉嫌欺骗原有股东并通过企划私募基金实施不当交易。
这是金融当局可做出的最严厉处分,也是李在明政府上台以来,首次对企业总裁做出的惩戒决定。
金融当局表示:“将积极配合检方调查,力求彻底查明相关嫌疑”,并强调“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彻底调查并严肃处理,以确保资本市场的交易秩序”。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