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谣君 25-07-16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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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四十二条:“学生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 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二)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六)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学校的校规是2017年就修订的,你如果不认可,可以不报这个学校。你也可以建议修改,但没修改前,校规就是校规,学生应该遵守。

早在去年12月份相关视频网上传播时,相关信息就指向“大连工业大学中国女孩”(图二),学校校誉受到负面影响是事实。

因为她是乌克兰男子制造的受害者,所以哪怕她违反了校规,学校也不能处理?

//@王言它:‼️ 可以把这件事再说直白一点
这位李姓女生,与谁发生性关系、是否拍摄私密视频,完全属于她的私人事务,与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关。这不关学校的事、不关社会的事,更不关乎什么政府、国家与民族的尊严。
这些行为,在法律框架下既不违法,也不失德,根本不该成为公共议题,更不该被道德审判。。。

//@王言它:回复@薄荷红茶加点糖:不懂什么几把公序良俗。所谓“公序良俗”,就是你不爽别人活得比你自由,又找不到法律依据,于是搬出来吓唬人的万能道德锤。//@醉清风tony:一些人,不自觉的成了塔利班的传人//@薄荷红茶加点糖:对对对公序良俗你是一点不说啊[打call][打call][打call]

//@悲观主义段子手:学校执行校规校纪,谁说违法了?你眼里只有违法才是问题是吧,果然道德水平低下

//@我是用户哥001:都说微博逆天,这不你就是最逆天的那个,三观稀碎//@受伤的小奶狗:你无法否认的是,学校名誉受影响了,那就要罚,这女的逃不了干系

//@心灵之火_hahaha:按你这个逻辑,去卖也不违法是吧

//@清风大九子啊:哈哈哈,确实 不知道造成这么严重后果的情形下以为就在圈子里传播睡了自己的偶像甚至还在小窃喜[doge]//@甄孜言:对着镜头say hello结果成受害者了[挖鼻]

//@用户7991972543:这片土地的环境激发了人性之恶。大部分人活得并不开心幸福,也见不得别人好。那个承诺让一个母亲爬行救孩子的石某的事件,原来大众并不是要救孩子,而是要石某死。//@学历史的孔令堃:出现这种现象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内心充满了暴戾和猥琐。2、安全。//@鹿哩影:评论区怎么那么多奇怪的物种恨这个女孩恨的咬牙切齿??[允悲]

//@用户6318682028:他们又不懂什么叫文明.//@法尔诺斯:顶博主![鲜花]//@经济即交易:毫无疑问//@醉憶流年先生:是这个理

//@GLD-Z:很希望这些文字能引发更多人的思考,让更多人能够明白和觉醒,但鲁迅都做不到,何况是你呢?//@祖来居士:国格不能系在女人个人生活的裤腰带上!//@startup2019:然而某学校却要把学生踢翻在地还踩一脚,真正有损国格的是大连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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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