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男子送非婚生子千万财物妻子全追回#】广东中山。男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女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育有一非婚生子。期间,男子未征得妻子同意,私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第三者和非婚生子赠与价值数百万的别墅及508万元巨额财物,总金额超千万元。妻子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广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行为明显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范畴,也不具有抚养费的性质,构成无权处分,且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最终判决该男子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应返还不动产给原告并协助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返还原告508万元及利息损失。二审维持原判。@大参考 http://t.cn/A6kpR1T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