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称调岗一年后发现被降级#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的女教师韦某某称,自己服从学校安排从初中部调到高中任教,1年多后才意外得知岗位等级被降低、工资和社保等待遇也相应减少。
2017年,韦某某考进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8月,她接到通知到高中部教生物。2025年1月,学校调整和补发工资时,她发现自己工资比同批入职、同学历同事少,才得知2024年3月底自己从专业技术十二级降到了十三级。
学校承认未履行告知义务,称因高中部十二级岗位不足才做此调整,并承诺对工资福利待遇进行补差。鄢陵县教体局也要求校方补发工资差额,尽快恢复其岗位职级。然而,韦某某表示工资未见“补差”,岗位等级也未恢复。
这一事件中,学校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教师的知情权。而教体局虽要求学校解决问题,但目前来看,处理意见未得到有效落实。韦某某面临回初中部资历清零,不回又难以恢复岗位等级的困境。
此事件反映出在“县管校聘”改革中,存在岗位核定与编制管理脱节的问题,导致教师权益保障出现漏洞。学校应加强管理,尊重教师权益,在进行岗位调整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教师的知情权。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http://t.cn/A6kOGc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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