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报销方式发工资违法#【一企业以“报销”方式发工资被判违法】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011至2022 年,刘擎就职于深圳某保险公司,双方约定工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构成,绩效以发票报销形式发放。2022年11月初,刘擎认为公司拖欠工资,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两日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如何应对假报销薪酬陷阱#
同年 12 月中旬,刘擎凭借微信聊天记录与《绩效工资单》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 1 月至 11 月初拖欠的绩效工资 6697.9元,以及 2022年1月至2月被克扣的绩效工资 630.93 元。保险公司辩称报销内容是保险销售业务中的费用,并非绩效工资,但仲裁委支持了刘擎的请求。
保险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据微信聊天记录中工作人员对绩效工资发放方式的说明,以及多次发送的报销表格等,不采信保险公司主张。同时,依据《绩效工资单》,认定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已支付剩余绩效工资,且扣除的 630.93 元无证据表明是个人所得税,应属刘擎绩效工资。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拖欠及克扣的绩效工资。法官提醒,企业 “假报销” 换绩效工资、私人账户转账避税等行为违法,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明确工资规则,留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工人日报记者 刘友婷) http://t.cn/A6kpJl4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