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25-07-18 14:30 微博认证:法治日报社官方微博

【#新能源电池衰减过快能要求全额退款吗#?#新能源电池衰减过快要求全额退款被驳回#】上海一客车公司因采购的新能源电池衰减过快,将电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定电源公司虽存在违约,但未构成根本违约,驳回了客车公司的诉讼请求。
客车公司与电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采购一批新能源电池用于公交车,约定5年或20万公里保修期内,电池容量衰减不得低于额定容量的80%。然而,使用3年后,客车公司发现电池衰减过快,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衰减指标,导致车辆续航里程严重不足。
与电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客车公司起诉到法院,提出电源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电源公司退还全部货款。
电源公司辩称,电池衰减是技术难题,愿意配合维修,并提供备用电池保障公交车正常运行。
经检测,涉诉电池虽存在衰减,但使用的里程数均已接近或超过约定免费质保里程的三分之二,报修电池经维修后,均符合合同约定的衰减标准。(全媒体记者 张海燕 实习生 赵梓丞) http://t.cn/A6kjTl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