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波县法院: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近日,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马颈子镇西苏角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3月11日,被告人俄木某某等四人在西苏角河实施电鱼行为,共非法捕捞渔获物269条。
四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88486.2元。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图为庭审现场。(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 摄影:洁瓦拉布 陈昭敏 | 见习编辑:姚瀚|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