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明S
25-07-18 17:31

典型案例——托运人违反如实说明货物重量义务的责任认定

货代公司支付货物超重瞒报金后向托运人追偿,为何被驳回?青岛海事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认定目的港单方称重不足以推翻起运港未显示超重的证据;承运人单方收费标准及货代违反“禁止双方代理”规则签订的条款对托运人无效;货代未经授权支付的不合理费用无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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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