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股民给上市公司粤宏远A提建议,要求粤宏远A向大股东宏远集团收购篮球资产,并怒批大股东不作为,应将上市公司转给东莞国资委。股民所谓的大股东篮球资产应指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
粤宏远A答复称,出于盈利性、成长性的考虑,公司暂无对篮球行业标的收购的意向。另外,大股东一直以来均支持公司的发展,但大股东与公司之间是独立经营的关系,自主发展。
据我了解,1994年,宏远集团将房地产、工厂、采煤等盈利的业务打包上市,这就是粤宏远A,这是东莞第一家上市企业。后来在2000年宏远集团曾将子公司宏远篮球俱乐部作价1000万转让给上市公司粤宏远A,但由于俱乐部不盈利,拖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2006年,公司把跟房地产业关联度不高的篮球俱乐部以1900万元转让回给宏远集团,篮球俱乐部也就此从上市公司中剥离。如今又有股民要求粤宏远A从大股东手中收购宏远篮球俱乐部,但其实完全没必要,因为篮球俱乐部如今依旧盈利能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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