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自由 25-07-1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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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回应暴走团堵住救护车不让路# 暴走团堵住救护车不让路的行为是违法的,且在全国范围内已发生多起类似事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执法部门应加强法律监管,提高执法力度,同时通过教育引导和制度建设,推动暴走团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共道路的安全与畅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道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影响公共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或行为构成犯罪的,面临的处罚则更重。此外,《消防法》明确规定了紧急车辆的优先通行权,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因此,暴走团在道路上拦截、阻碍消防车、救护车等紧急车辆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暴走团在道路上占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甚至人行道,不仅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近年来,暴走团占道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屡见不鲜。例如:

1、2017年山东临沂暴走团强行占用机动车道,最终酿成1死2伤的悲剧。
2、2022年,某市交警支队查处暴走团违法占道事件达147起,较上年增长37%。
3、2023年3月,辽宁一暴走团将探病男子拦在半路,宣称“让病人先等着”;
4、2023年5月,河南郑州暴走团在路过儿童活动区时,踢开护栏继续前行;
5、2025年辽宁朝阳市的暴走团事件中,百名成员在大桥上列队阻拦3辆救援车,导致救援车辆无法通行,严重威胁了病人的生命安全。

除了堵住救护车、消防车外,暴走团还存在闯红灯、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例如,安徽芜湖、山东临沂等地也曾发生类似事件,暴露出参与者对规则的无视和集体行为的失控。此外,一些暴走团还打着“健康宣传”的旗号,实际上却进行商业活动,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

执法部门应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暴走团占道行为进行处罚,不能因“人多势众”而姑息纵容。例如,2024年广东阳江高速路口,一辆私家车因占用应急车道导致救护车延误,涉事车主被依法行政拘留。类似案例应成为执法的典范。

此外暴走团的乱象部分源于“法不责众”的心理,因此需要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提升公众的规则意识和文明素养。例如,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公众将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派出所回应暴走团占道逼停120和119# http://t.cn/A6kYic1y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