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北京市GOV召开常务会议,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研究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三季度经济调度部署等事项。
会议研究《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时指出,要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有序承接符合城市副中心发展定位的功能疏解,提升对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能力。强化城市副中心与雄安新区的错位发展,推进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质量样板,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的大国首都作出贡献。
以防有人还没看过《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我摘录其中一些条款描述,这些内容使得通州有别于其它区县:
1,根据城市副中心需要,可以将部分市级管理职权交由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人民GOV行使。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可以统筹提出需由市人民GOV授权的事项清单。本市重大改革事项和管理创新举措适合城市副中心的,优先在城市副中心实施。
2,建立健全有利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体系。北京市人民GOV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GOV债券,支持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全力保障好城市副中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项目建设,对需要支持的产业发展类项目,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
3,城市副中心应当落实建筑风貌、城市色彩、屋顶空间、城市天际线等管控要求;实施建筑高度管控、滨水岸线贯通、绿地设置、首层架空等措施。推进城市空间花园化,促进社会协同共建花园场景。
4,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可以探索创新土地管理利用工作机制,在已公布的全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制定和更新城市副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5,支持城市副中心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以下产业:数字经济(包括AI产业)、现代金融、先进制造、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现代种业。本市支持城市副中心培育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能源等未来产业。
6,推动国家和本市科技创新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同步试点实施,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7,合理安排城市副中心重大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准入支持。
8,支持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面向国际的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平台,率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支持北京绿色交易所建设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推进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发展。
9,对于因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和立体绿化而增加建筑面积的,经城市副中心管委会按照程序认定后,不计入项目容积率核算。GOV投资类建设项目因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增加的成本,经评估后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范围。
10,本市推动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有序迁入城市副中心,引导与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服务机构迁入,支持城市副中心承接符合功能定位的央属资源,以及市属国企、总部企业等资源。
11,本市支持在城市副中心设立国际组织、国际机构及跨国企业总部或者工作机构,举办国际活动,开展与国际科研机构的联合研究、技术协作和人才交流,推动开放性平台和国际合作平台建设。
12,本市支持城市副中心制定实施人才计划,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政策,推动完善分层分类的人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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