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奸案数据逆势下降背后:警方严打虚假报案与敲诈勒索犯罪链
近期全国多省市强奸类刑事案件报案量呈现上升趋势,而上海市相关数据却逆势下行。
先说说典型案例揭示新型犯罪模式
央视《一线》栏目近期详细披露了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时间地点:某日凌晨4时许,上海市某区。
报案情况: 一女子报警称遭强奸,并出示其声称在醉酒状态下录制的“明确拒绝”录音作为关键证据。
警方质疑:接警民警发现多处异常:正常约会为何全程录音?严重醉酒状态下如何精准操作录音设备?行为模式明显不合常理。
逆向侦查:警方未轻信单方证据,转而重点核查报案人背景及证据真实性。
调查结果:
该女子有过多次同类犯罪前科,曾以相同手法(约会录音→报警指控→勒索钱财)成功敲诈一男性5万元人民币。
手机搜索记录显示曾多次查询“强奸罪定罪标准”、“如何证明强奸”等关键词。
聊天记录证实其背后存在“有高人指点”,教其敲诈勒索男性的具体方法。
上海警方:零容忍打击“司法程序滥用”
针对此案及同类现象,上海市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向群众阐述了明确立场:
“对于利用公众同情心和司法严肃性,以虚假强奸指控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上海警方坚持‘零容忍’态度。此类行为不仅侵害被诬告者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损害社会诚信基础。”
“办案中,我们高度重视证据链的完整性与逻辑合理性。当发现报案陈述、证据细节存在明显疑点(如本案中的‘醉酒录音’),我们有责任进行深入核查,包括反向调查报案人动机。一旦查实属于诬告陷害并涉嫌敲诈勒索,必将依法从严惩处,追究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在该案中,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报案女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顺线深挖,成功打掉其背后的“高人”团伙。
法学专家:严惩诬告是法治的“双向保护”
知名刑法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翔(应要求化名)对此案及上海警方做法进行专业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若在此过程中存在勒索财物行为,则同时触犯敲诈勒索罪。”
“上海警方的做法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其核心价值在于‘双向保护’:
1. 保护无辜公民:严厉惩处诬告者,避免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和人格侵害;
2. 保护真实受害者:将有限的司法资源从虚假警情中释放出来,更高效、精准地服务于真正需要帮助的性侵受害者,提升真案的侦办效率和质量。”
“这体现了法治的公平性——既要严厉打击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也要坚决防范司法程序本身被恶意利用成为犯罪工具。”
之前澳门也是发生类似事件,结果小仙女都把自己送到牢狱里面。司法是公平公正,不会因为你是小仙女就可以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