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蒜先生
25-07-20 15:03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法官:只要出了律师费,不赔原告无所谓】因为转发了一篇题为《重庆淫乱亿万富翁被曝光后,起诉著名媒体人刘虎"诽谤"遭法院驳回》的文章,我被这位富翁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在我还没有接到民事起诉状时,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王京法官就明确告知我,如果判的话我肯定要遭的,从标题都要遭。

我接到的通知是2025年7月15日14:20在渝北法院第七法庭开庭。提前几天,我就惴惴不安地从安徽来到重庆。因为王京法官已经预设立场,未审先判,开庭的前两天,我给渝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符虎打电话,告诉了我的担心。我说我只要求法官能不偏不倚,保持中立,居中裁判。

我之所以会向符虎院长说出我的担心,是因为王京法官表现出的倾向性已经给司法公信力蒙上阴影。

我向符虎院长说出我的担心,是因为符院长曾担任过重庆市第一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厅长、审判员,云阳县法院、梁平区法院等多个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是一位老法律人。就在这次开庭前不久,符虎院长刚刚参加民二庭“围绕审判中心工作,聚焦业务能力和审判质效提升”的“法官月讲坛”,与干警零距离沟通交流。符虎院长强调,要总结裁判观点,撰写高质量文书、案例、文章,提高全国性优秀成果产出,全方位提升干警审判业务水平。我相信符院长是一位心底无私、守望公正的人民法院院长。

符虎院长认真而耐心地听取了我的介绍,他安慰我放下包袱,准备工作做充分,正常去应诉,把事实和证据,包括观点充分的表达出来。【备注:事实上王京法官后来在庭审时多次打断我的发言和陈述,我的观点根本就不让表达】如果认为有哪些不公正,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信也可以,“到时候我也可以去监督他们,这个是没问题的。”

符院长说,这个案子还没有判决,庭审还没有开,让我正常去参与,有什么权利在庭上都可以说出来。如果认为法官程序上有什么不对,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可以向相关的部门,包括给他本人都可以反映,这都是没问题的。放下电话,我泪流满面。我多么希望王京法官也能用这样的语气和态度与我说话啊,可王京法官在电话里根本不愿听我在讲什么,不是训斥就是定罪,甚至讽刺挖苦就是话没说完就挂断电话。

7月15日下午1点多,我顶着39度的高温来到渝北法院。通知是2025年7月15日14:20开庭,直到14:49,王京法官才冷着脸进入法庭。

当时我在法庭里还嫌温度低,可王京法官进入法庭后却嫌空调制冷效果不好,要求换法庭。

在协调换法庭的这段时间,王京法官主持庭前调解,他和律师在法庭里面商量,让我到法庭外面去等。

几分钟后,王京法官从法庭出来,告诉我,只要把给律师的两万元代理费和800元的公证费拿出来,这个案子就结束了。

我当时就懵了:“何善良”(化名)请求法院判令我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和微信公众号上连续60日向他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总费用70800元。现在“省下来”5万元,案子就结了,这是天上掉馅饼了吗?再一想又不对呀,这是个维权官司,赔偿金明明是大头,现在赔偿金不要了,也不让我公开赔礼道歉了,说明维权并不重要。既然权都不维了,我出什么律师费呀,这究竟是维权,还是给女律师送钱?

我当然不同意。王京法官说,不同意就硬判!

我真的感觉很无助……

【王京法官让我给女律师两万元】

时间:2025年7月15日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第七法庭

宾曰语云:你刚才出去不是跟我说嘛,她们(律师)是与“何善良”(化名)联系的,还是她俩的意思?她们和“何善良”(化名)联系了吗,“何善良”(化名)什么意思?

王京法官:她们是特别授权。【备注:其实是一般授权】宾曰语云:她们刚才是什么意思?

王京法官:她(律师)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我也给她讲了,你又不想这个事情,真的,怎么说呢,就是这些问题肯定涉及隐私,这点不用说,好吧?所以就不公开审理,她(律师)的意思,其他那些请求,虽然说现在没有判,如果说判侵权也要赔的,就是这两笔钱。【备注:不公开审理是因为我向法庭提交了证明“何善良”(化名)与重庆市一女检察官发生淫乱行为的音频证据】

宾曰语云:一个是公证费,一个是律师费?

王京法官:王京法官:这个案子,我总的意思,你如果要坚持打,那肯定要打,是吧。总的我认为,涉及这种东西,一般的你跟他不认识,又不清楚情况的情况下,你最好不要去转载那些东西。比如说你是李某,那你很清楚,你掌握很多确凿的。【备注:审理本案的王京法官应当知道,我文章里涉及到的所有核心内容,都出现在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里。但王京法官预设立场,未审先判,坚持所有报道《重庆淫乱亿万富翁被曝光后,起诉著名媒体人刘虎"诽谤"遭法院驳回》、《原媒体人刘虎披露亿万富翁何昌秋丑闻被诉诽谤,重庆两级法院驳回起诉》的媒体全部侵权】

宾曰语云:转发之前我也很慎重。

王京法官:你做过记者是吧?

宾曰语云:对。

王京法官:你做记者我说实话,你做记者更应该清楚这些情况。

宾曰语云:正因为我清楚不侵权,我才转的。

王京法官:你咋认为你不侵权呢,因为这种东西很隐私,一般的人是不知道真情的,除非是当事人自己公开。【备注:王京法官一直在预设立场,未审先判。他哪里知道,这些所谓的“很隐私”的东西,就是当事人自己公开的,多家官媒早就进行了报道】

宾曰语云:他们俩人(指“何善良”与前妻等在网上互掐)

王京法官:你和他又不认识我也搞不懂,你要是说你和他有什么矛盾,你发这个东西消消气,你和他完全不认识。【王京法官的话暴露出的思维定式令人担忧——在王京法官看来,揭露他人丑闻必须认识,必须出于私人恩怨才算合理,出于公共监督的目的反而不正常。这种逻辑如果成立,那所有调查记者都该失业了,因为按照这个标准,王海打假、记者曝光地沟油都得先和商家结下梁子才行。】

宾曰语云:我写的就是刑事控告(那个案子),他输了。文章就是截止到那个时间点,别的什么都没有。标题里的淫乱亿万富翁,我证明他淫乱就可以了,对吧?他认为我证明不了他淫乱,我现在能证明他淫乱。

宾曰语云:澎湃新闻那个判没有?已经开过庭了。【之前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自媒体也被起诉】

王京法官:这些案子基本上都要,这不是说我们偏袒谁,因为你们作为第三方,你们跟他又不熟,根本又不认识,你去转发这些文章,造成一些浏览,肯定会让你,这个案子你知道吧,懂我意思没有?因为侵犯名誉权有两个要件,一个是捏造事实,还有侮辱诽谤。【注:你们跟他又不熟,根本又不认识。这让我想起那句流传已久的话: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

宾曰语云:他是个公众人物啊。

王京法官:这两个要件都有可能构成。第一个是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嘛。第二个是侮辱诽谤,虽然说有,有可能有些事实,但是你也不能添油加醋。

宾曰语云:完全是事实呢,如果完全是事实呢?你的法院判决都讲……(后面我的话再次被王京法官打断)

王京法官:我给你讲一下最基本的观点,就是这个观点。【王京法官的基本观点就是预设立场,未审先判!】

宾曰语云:澎湃(新闻)那个现在没判是吧?

王京法官:我不知道。

宾曰语云:也在咱们法院。

王京法官:法院这么多案子我哪知道。所以说我的意思你看行不行,就这两笔钱,然后我把调解书给你弄好。双方这个事情就……

宾曰语云:这个案子就是律师戳着打的。王京法官:“何善良”(化名)本人他也喜欢打官司。

宾曰语云:他太爱打官司了,我都搞不懂了。

王京法官:他在我手上还有他的案子,他跟他的儿子的案子。

宾曰语云:他一直要求……

王京法官:不是那个,是其他的民事官司,但是他爱打官司。我的意思是说什么呢,他就是说,法院呢,本来该处理这些事情,但是法院呢也是解决问题的地方,不是说矛盾再继续深化,但是我对这类案子,我刚才给你说啦,法院的一个标准,但不针对本案,一般的普通的标准,你不熟悉的人,你不要去转载,很容易构成侵权,你和他根本就不认识,你去转发那些东西干嘛?

宾曰语云:问题是,转发就侵权吗?王京:已经造成浏览了嘛。

宾曰语云:浏览就侵权吗?王京法官:你是在互联网上发的。

宾曰语云:这篇文章网上几十万阅读量的还有。就是这篇文章,(和我文章一样)一个字没改的。

王京法官:他在一串一串告。宾曰语云:都在告是吧?

王京法官:是啊。一串一串的。宾曰语云:我是第一个吧?

王京法官:不一定。我知道的,他是(起诉了)一串,包括刘虎的。他是一串一串的。宾曰语云:我这个前提是他撤诉,这个案子就结束了,就这么简单。你再做做工作。法院居中……(被打断)

王京法官:你啥都不给呀?

宾曰语云:我肯定不给他。我跑这么远,还有话费呢,我提前两天就来(重庆)了。

王京法官:开庭判就行了,开庭判就行了。

宾曰语云:对,开庭,各人拿证据就是了。我觉得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王法官我相信你会公正裁判的。

王京法官:你不要给我压力。

王京法官这句话堪称当代司法奇观。法官依法判案本是天经地义,现在居然成了"压力"来源。

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时候开始,坚守法律底线成了法官的负担?当一位法官觉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施加压力时,这个司法体系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这起案件虽然只是无数名誉权纠纷中的一个,但它所折射出的问题却关乎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媒体和公众对公众人物的监督权应该得到保障,尤其是当涉及公序良俗问题时。司法系统更应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而不是为富不仁者的保护伞。当法官开始用"你发这些东西干什么"来质疑监督者时,当法官自以为聪明地开始公然违背《法官法》和《法官行为规范》规定,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肆意侵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时,我们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就越来越远了。

一个预设立场、未审先判,还没开庭就明确表示"如果判的话你肯定要遭的"法官;

一个在庭上质问媒体"你们和他完全不认识,你发这些东西干什么?"的法官;一个把居中裁判当成"给我压力"的法官;

一个既不懂汉语词语“淫乱”的释义,又不懂亿万富翁的“淫乱”行为违反了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一具有强行法特征的法官;

一个在庭审时不能平等对待与庭审活动有关的人的法官;一个随意打断当事人陈述的法官;

一个以生硬言辞对当事人发表观点进行指责的法官;一个多次越俎代庖替我总结的法官;

一个带有倾向性提问、欲把当事人置于死地的的法官……他可能做到公正裁判吗?(作者: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渝北法院 @重庆高院 @重庆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资深媒体人雷强: 原告维权不用赔偿,只要付律师费。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维权的!既然不用赔偿,那凭什么要付律师费?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法官怎能分不清?在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时就应该审查清楚,律师也应当庭表明代理权限。为何这么清楚的事实,法官又"犯糊涂"?在可以决定原告要不要赔偿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上,律师有沒有决定权,法官怎能不查清楚!既然只是一般授权,法官又怎敢和律师代表原告作出不要赔偿的决定?是否有一种可能,原告提供案由,怎么打,怎么赔,法官和律师去商量,接下来怎么......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