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拍案 25-07-20 17:08

广东企业家袁进没想到,2013年就与债权人执行和解的案件,会在十余年后给自己带来一场牢狱之灾。而且,是在袁进离开了十几年的贵州,罪名还是诈骗!“犯罪事实”竟是十几年前那场执行和解中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职工安置费支出!
作为深圳律协刑委会主任的谭仲萱律师,向我介绍案情后,我的第一直觉就是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毕竟,被告人不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别人财物,而是参与处置自己的财物:在执行案中,希望把自己的财物留一部分用于安置干不下去的企业职工,债权人同意了被告人提出的安置费金额。而且,债权人今天也不认为自己被骗了。这怎么可能定诈骗罪呢?广东是对口帮扶贵州的,贵州司法可不能让广东企业家寒了心啊!@六盘水中院 @六盘水市检察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州高院 @贵州发布 http://t.cn/A6kEOc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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