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地球守护人 25-07-2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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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农贸市场违法屠杀猫只售卖##抵制猫狗肉黑产# 网友爆料!清远农批市场惊现非法活猫屠宰,16元/斤公开叫卖!

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人民三路31号农批市场深处,“猫狗兔批发”与一无名称商铺以出售猫肉为业!据了解,目前该市场内已有3家商铺从事此类活猫销售屠宰行为,并非个例。商铺外笼子层层叠叠,塞满了惊恐的活猫,笼子上方赫然摆放着抓猫的铁钳、手套。更刺目的是,一个“收款码”就贴在笼子上方,等待着每一笔沾血的交易。

中国没有猫肉养殖场,吃猫,甚至野蛮两个字也无法痛斥其荒唐违法低劣!小猫蜷缩在狭小空间,叫声微弱,在高温下仅有店门投下的一小片阴影勉强遮阳。它们全然不知,自己正被以16元/斤的“肉价”公开售卖,若选择现场屠宰,则需另付20元/只的“加工费”。屠宰点就设在市场角落,环境污浊简陋,血腥味弥漫不散。

这些被长途贩运的活猫,多是从各地偷盗而来,源头不明、未经任何检疫程序。商家公然违反《动物防疫法》关于动物运输、经营前必须申报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的强制性规定。大量来源不明、健康状况未知的猫只在此聚集、交易、屠宰,为狂犬病、弓形虫及各类人畜共患病原体的疯狂传播造就了温床,周边居民与市场从业人员便是首当其冲!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些来源不明的活猫,在毫无防疫条件的市场角落就被现场屠宰。所谓的“加工点”不过是血污横流的简陋角落,根本不符合国家对于屠宰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卫生和防疫要求。这严重违反了《动物防疫法》中关于动物屠宰必须在符合防疫条件的场所进行的规定。屠宰前,这些猫没有任何法定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后的猫肉更是未经任何检验检疫程序,完全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像这样“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是绝对禁止生产经营的!这些未经任何安全把关的“黑肉”,就这样公然在市场内流通,如同埋藏在公众餐桌下的隐形炸弹!

科学早已证实,未经检疫的猫肉携带病原体的风险极高。试想,这些在肮脏环境中非法屠宰、来源成谜的猫肉,一旦通过不明渠道流入餐馆、摊贩,甚至被伪装成其他肉类,将对毫无防备的消费者健康造成何等直接而可怕的威胁?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切实存在的巨大食品安全风险!

面对如此公然践踏《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且涉及动物防疫、食品安全、市场管理、公共卫生等多重领域,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动物防疫法》第六条赋予了区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动物防疫工作的法定责任。如此明目张胆、规模化的非法交易和屠宰活动在正规农批市场内长期存在,清城区相关部门必须立即站出来,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角色,采取果断行动!

在此我们严肃要求:

1. 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履行法定职责,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对涉事市场的非法活猫交易及屠宰行为进行彻底清查。

2. 迅速溯源活猫来源,核查检疫证明,依据《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没收违法动物及所得,查封非法交易和屠宰场所。

3. 对流通环节的猫肉抽样检测,倒查市场主办方监管责任。

4. 所有处理过程及结果须向社会公开。

5. 若认定涉事行为不违法,必须书面说明具体法律依据。

事实就摆在眼前,危害迫在眉睫,无数双眼睛正焦灼地注视着!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