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刚LLG 25-07-21 20:20
微博认证:当事人家属 刘先生

##微博当事人##男子强奸嫂子杀害见义勇为者二审开庭# 大家好,我是见义勇为牺牲者刘铭富之子刘亮刚,感谢全国网友对父亲见义勇为事迹的认可,感谢你们的关注评论和转发,我父亲于2002年因见义勇为牺牲,父亲的行为得到云南省、市、县三级表彰,当年父亲走后我们均未成年、我们家三兄弟、我是老大17岁,二弟刘超祥12岁,三弟刘浩9岁,加上体弱多病的母亲和年近七旬的奶奶,父亲的离去是让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一夜之间三个孩子没了父亲,妻子没了丈夫,妈妈没了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凄惨的景象不可而喻!

凶手作案后逃亡直至2022年2月落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询问我们是否需要提起民事赔偿,并告知我提赔偿意义也不大,因为他们查过凶手没有赔偿能力。我们说我们不需要赔偿,只希望能严惩凶手。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未通知我们被害人家属的情况下,独自审理了该案件,判处凶手田永明死刑缓期两年。由于久久未收到到法院相关通知,我于2023年5月打电话询问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进展情况如何,才被告知一审已经结束,凶手不服判决已经上诉到高院,我们才大梦初醒,立即委托律师对案件进行梳理和申请抗诉。

我们的诉求只有一个,凶手田永明必须判死刑立即执行,因为不能让见义勇为的人流血又流泪,如果面对一个累犯、之前就强奸杀人未遂,之后有谋杀报复受害人,直接导致见义勇为者牺牲后逃亡近20年。期间没有任何自首悔过情节,也未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必须适用最高刑法。如果这种情况都判死缓的话,跟目前全社会提倡的见义勇为是背道而驰的,同时也是变相鼓励犯罪逃亡,逃到法制改变的时候,就可以从轻发落!何来自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说!下面是一审判决书有全部经过和内容,再次感谢素未谋面正义满满的你们!

具体案件和庭审情况,可联系我家的代理律师@刘文华律师

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