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俩为争300万遗产发现均非亲生#
不管继女、养女,还是私生女,都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但只限于法定继承,也就是没有立遗嘱的情况,如果生前立下遗嘱遗,可以随意分配
法律如此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子女平等,不要因为是收养的就低人一等,同时为了保证公平,也规定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这个事件中父亲在去世之前已经将房产赠与给了儿子,完成过户,那所有权就转移了,不属于遗产
智搜认为:孙大爷生前过户房产属于 “死因赠与”错误,死因赠与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于赠与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赠与合同。而孙大爷在死前就完成了过户,并没有约定死后才发生效力
另外,智搜总结:若想定向传承财产,应尽早完成过户或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明显错误,首先,想定向传承遗产,生前立好遗嘱就行了;其次,不能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对象是具有限制的,即只能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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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