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妮卡转籍的后续追踪
茹可夫针对科甘的说辞,提出了针锋相对的反驳,也作为参考(图一和图二是护照对比照片,图三是阿塞拜疆特殊人才引进规则):
关于维洛妮卡·日琳娜的国籍问题和亚历山大·伊里奇·科甘的评论
首先引用亚历山大·伊里奇的发言:
“我们都看到了维洛妮卡在那张广为传播的照片中展示的绿色护照,但这是出境和办理签证用的,也就是说,按照ISU的规定,只是旅行证件,并非获得完整公民身份的证据。”
这段话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维洛妮卡并没有获得公民身份,发给她护照“只是拍照用”。然而首先,引起人们注意的是照片中妮卡拿在手里的阿塞拜疆护照和正式护照是完全一致的(图一和图二)。其次,在阿塞拜疆,除了护照和身份证(塑料卡片材质),没有任何其他证件。在阿塞拜疆,没有任何类似波兰人持有的波兰人卡一样的临时证件。
那么,妮卡是什么身份?据我所知,她是正式阿塞拜疆公民。护照是阿塞拜疆青年与体育部提出申请后,由其内政部发放的。她的公民身份根据优秀体育人才特殊规则获得,而根据此项规则,她完全不必在其国内居住不论是一年,两年还是三年。甚至一天也不需要。获准后飞往巴库领取证件即可。
此外,目前妮卡同时是阿塞拜疆和俄罗斯公民。她拥有特殊许可,可保留两国国籍直至18岁。之后面临二选一,但目前就是如此。
至于证件,目前维洛妮卡唯一没有的就是那张身份证。说得简单一点,身份证用于国内,并不比护照高级。那么,当(或者如果)维洛妮卡放弃俄罗斯国籍,就能得到身份证。证件已经有了,只不过保存在内政部,直至当事人年满18岁。
但关键在于,不论身份证还是护照,没有真正的公民身份都是无法获得的。所以,关于旅游证件的说法站不住脚,而它却几乎是科甘论证的核心。
再进一步说说妮卡的培养费问题。有关于此,塔季扬娜·阿纳托利耶芙娜·塔拉索娃和亚历山大·伊里奇都谈到了。采访里的这部分把情况说得就好像她是执行委员会的女儿似的,给她穿,教育她,让她住,等等。而事实上,一切费用几乎都由她的学校承担了。
至于其他的,妮卡在这两年内收到的所谓津贴,数额不小,每个月2.1万卢布到2.9万卢布,这笔钱妮卡全部返还了。有关于此,据我所知钱还给了俄罗斯冰协。
总体来说,这套论证耐人寻味,我仍然有一些对不上的。如果问题在于钱,为什么要聚焦于“旅行文件”?而如果问题在于国籍,又为什么要谈钱?如果两者都不是重点,何不说说真正的原因?
让我们继续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