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王振江律师
25-07-22 10:05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昨天参加河南信阳中级法院@信阳法院 吴俊诈骗案的庭前会议、该案系再审案件,按照二审程序进行,会议中,信阳市检察院@信阳检察 的出庭检察员直接排除了原审中的被害人笔录,直接排除了原审中的部分被告人笔录,撤回了国资委出具的涉案电脑手机已经上交国资委的证明,这就意味着该案用于定罪量刑的证据出现重大变化,且在再审中检察机关也提供了大量的指控证据,依照二审终审制的立法原则,本案二审无需开庭,应当立即发回重审,以保障被告人对于指控证据有两次质证机会和案件得以纠错机会。会议中我坚决要求发回重审,并坚决反对二审继续召开庭前会议、坚决反对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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