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勇在线 25-07-2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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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勇老师: 7月18号在新开业的金陵天地负二层一个停车位停车时,因为右侧有个立柱侵占了停车位的白线。我主观意识上没有重视到这个立柱,导致右侧后车门剐蹭。
事后联系金陵天地相关人员,我的诉求是赔偿维修费用,他们今天给我答复说,这个属于我个人的责任,他们不予赔偿。还保留立柱摩擦的追责。
我想问几点:
1.这个车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他那个立柱明显侵占了白色车位线。
2.我自己疏于观察确实也有责任,这个责任我认为至少是对半分。想从您的专业角度听下意见。我还能不能或者有没有必要去追责。
3.如果追责的话下一步需要怎么做?
另外,这个商场是新开的,从网上看了下很多人的车都被剐蹭,具体是不是同一个车位,这个不知道,辛苦智勇老师解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