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庭的“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案件,真是一起令人发指的人伦惨剧,罪犯的卑劣诡辩更是令人齿冷。
此等兽类,1996年强奸嫂子,持刀追杀,仅获刑9年,实际服刑6年出狱。出狱不久后,再度举刀报复,见义勇为者挡刀而死,大嫂身中7刀捡回一条命。此后潜逃20年,2022年落网后一审仅判死缓,理由是“如实供述”。
首次刑罚未能教化其兽性,反成其再犯的起点,“累犯”上诉竟称“强奸案有冤”,更污名化受害大嫂推人挡刀,这不仅是对已定罪的翻案挑衅,更是对受害者的二次凌迟——将自身暴行转嫁为受害者共谋,手段之卑劣令人齿冷。
更令人齿冷的是废死作派。本人至今都记得,2009年的李昌奎案,也是发生在云南。李昌奎将同村的19岁女子击昏后强奸,还将女子与其3岁的弟弟一同杀害,行凶过程极其凶残,结果二审判“死缓”。
最后造成滔天舆论,省高院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希望这一次省高院也能撤回死缓判决,将二杀大嫂、杀死见义勇为者的禽兽判死。
#田某明故意杀人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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