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交警
25-07-23 16:23 微博认证: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方微博

【路口行车需观察 一不留神酿事故】#覆车之戒#7月7日13时许,张某英,驾驶电动二轮车,沿眉山市青神县花园街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花园街新北路口时,与沿新北街由南向北许某忠驾驶二轮电瓶车相撞,致张某英、许某忠受伤,两车受损交通事故。经青神公安交警调查认定,当事人张某英、许某忠违反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张某英、许某忠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或按规定停车让行,确保安全后再通过。@四川交警 @眉山公安 @眉山政法 http://t.cn/A6kkaY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