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权案件简讯#
2025年7月23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朱一龙先生诉朱**(微博用户“亡*******子”,UID:651****110)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朱**遵照生效民事判决书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致歉声明,向朱一龙先生公开致歉。
2024年7月期间,被告使用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针对朱一龙先生的侮辱性言论及配图,涉嫌侵犯朱一龙先生的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发布的涉案微博内容指向原告,从涉案微博内容来看,被告在带有原告肖像的博文中使用的相关言词,结合具有丑化意义的配图(部分肖像存在明显 P 图丑化痕迹),具有明显侮辱性质,明显超出了合理评论的范畴,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名誉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基于上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朱**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朱一龙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朱一龙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详见:(2025)京0491民初12456号民事判决书】
截至2025年7月23日,被告朱**已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刊登致歉声明,向朱一龙先生公开致歉,并已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附:被告朱**于2025年7月23日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的致歉声明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