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一天#今天开了一天的庭,上午是一个买卖合同的纠纷,标的额不是太大。之前阅卷,我觉得有调解的可能,所以就特地把一审判货款本金,还有利息分段都给计算好了,为调解做准备。因为只有知道总额是多少,调解的时候再根据双方的陈述的意见才好做出调解方案。因为有时候调解,往往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主动提明确的方案,可能是担心自己提出的这个方案,是不是一下子让步太多了?都想对方先说,先摸清对方的底。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官从中间综合双方意见,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反正从这么多年我调解的经验来说,如果庭前阅卷充分,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把握得比较准确的话,我一般提出的折中方案与当事人最终达成的方案,都是差不多的,有时候就是按我提出来的方案直接调解的。今天上午大概调解到快11点的时候,我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就是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加在一起,上诉人给被上诉人18万。上诉人同意,但被上诉人不同意,意思一审时调解了很多次,中间有一次达成方案结果后来上诉人又反悔不签协议了,现在就不想和上诉人调解了。我又做做工作,最后19万双方达成调解签订了调解协议。
下午排的是两个案子,都是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两个案子的原告是一样的,所以我就给排在一起开庭。其中一个案子之前一直通过电话沟通调解,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今天来的话,就是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再当场付一下款,所以前面就花了大概有半个小时,把双方的协议拟好,当场签字、付款,全部了结。
这两个案子被诉侵权产品一个是床,一个是书桌,都是体积比较大的,但原告那边也都提前购买了实物,昨天我提前联系原告代理人问了一下,说实物都已经从广东那边提前邮寄到这边入住的酒店了。今天下午,原告请了师傅把实物直接拉到法院来,安检的时候比较大而且都在箱子里,法警不让他带进来,意思必须法官下去带才行。我就到安检那边沟通后,才被允许搬进来。床的那个案子,虽然调解了,但也搬来了,之前沟通,征求原告意见,我们法院有证物展示点,是否愿意把床留在这里。原告就说同意,本来就是侵权产品,对他们而言也没什么用了,如果不放在我们这里还要花100多邮费寄回去。
书桌的话是当庭拆封组装的。还好原告今天叫的这个师傅除了负责送货还负责组装。就是他专门来组装的话,感觉也花了快一个小时。当然不是一直在那等了一个小时,是当庭双方确认封存完好拆封后,就让师傅在旁听席那个空的位置组装,我这边庭审还是正常进行的,不然下班也开不完。等师傅组装好了,再进行实物的比对。一直到6点这样才开完庭。
开完庭以后,被告签完字一直也不愿意走,有话要说又不愿意当庭说。我说录音录像都关了,她又说法庭还有监控摄像头,我就给她带到法庭外办公区的走廊那。主要还是说她自己没有钱,不侵权,不承担责任。一直强调现在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都不是她。我也没好直说她是自作聪明,一点用没有。我们这边5月份立案的,她在收到传票的情况下,6月份把她这个一人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由她都变更成另外一个人。我今天庭前一直跟她核实,现在的这个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跟他什么关系,她也不愿意说,让给联系方式也不给,态度还特别差,当时我真得很生气,我说你不告诉我我想查也都可以查到,她就说那你自己去查去……我本来主要是担心这个公司送达的问题,当时书记员也没注意,邮寄的公司的传票也是她签收的(中间变更过一次开庭时间,后来邮寄的时候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过了),结果好了,开庭答辩的时候,她竟然拿了公司盖章的答辩状提交给我,我这下就放心了,我这个送达是没有问题的,从答辩状来看,说明被告公司是收到传票的。那公司不到庭又没有正当理由,也不影响我正常开庭。这个原股东就觉得法定代表人也变更过了,股东也变更过了,跟我就没有关系了,为什么还要把我作为被告,?我就又跟她解释了一下法律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她就说反正我也没有钱,开这个店铺都亏本了,我自己还有很多花呗、贷款没还,我就做老赖吧。我说你这么年轻才30多岁,还能一辈子做老赖啊?再说做老赖的话有可能会影响小孩升学呀什么的,她就说反正小孩成绩也不好,也不指望他考上什么学校……我有点无语,她说大不了当老赖的时候,正好两个执行局的同事下班从这里路过,她们听到了就笑着走过去。我又给她解释了一番,也劝慰了一番,让她再考虑考虑。
送走了她,出法庭看到庭长和另外一名法官在那讨论案子。然后我就问一下讨论什么案子,他们说是明天上午合议庭要开庭的案子,相当于庭前合议,让我也赶紧过去。我说让我回去喝口水,我太渴了,一下午都没有喝水。回到办公室脱下法袍,制服都没来得及换,倒了杯水就端着过去讨论案子,一直讨论到7点钟这样。
一天又飞快地过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