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侠士 25-07-2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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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交警生前最后画面看得人心疼#看了视频报道,心里很难受,也很愤慨。我有两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对嫌疑人只有“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一项指控,袭警罪为什么不列入?

第二、此类事情,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如何从制度层面保护交警的人身安全、生命安全?

依我看,当年某地的交巡警制度可以考虑,不能因人废事,如果实行交巡警一体,那么交警就可以佩枪,遇到紧急情况,可以鸣枪示警,甚至可以开枪制止犯罪。

向英雄致敬,向烈士致哀。

发布于 陕西